为规范无线终端辐射要求 两项国家标准进入公示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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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无线终端辐射要求 两项国家标准进入公示将出台

(时间:2008-3-25 10:55:03 共有 人次浏览)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日前宣布,为规范无线终端辐射要求,现已完成移动台电磁兼容国家标准和无线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通用国家标准,目前已进入公示阶段,即将上报审批。

  近年来,移动通信发展十分迅速, 数字移动通信系统在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发展的阶段,为了适应移动通信发展的需要,在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900/1800MHz TDMA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第1部分:移动台及其辅助设备”国标草案报批稿。 早在2000年之前,信产部就开展了相关标准的研制工作,并于2000年1月28日发布了YD1032-2000 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第一部分:移动台及其辅助设备标准。

  此次完成的国标报批稿是在YD1032-2000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而上升为国标的。与YD1032-2000标准的区别在于其适用范围扩大了,增加了各类GSM 900MHz 和DCS 1800MHz 数字蜂窝通信系统的数据终端。标准的内容也有所增加,还将辐射骚扰的测试最高频率调为6GHz,将辐射抗扰度的测试最高频率调为2.7GHz。

  该标准规定了发送和接收语音和/或数据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GSM 900MHz 和DCS 1800MHz 数字蜂窝通信系统的移动台(MS)及其辅助设备的电磁兼容性(EMC)要求,包括测量方法、频率范围、限值和性能判据。不仅适用于便携和车载使用的移动台,也适用于那些由交流电源供电且在固定位置使用的移动台,同时还适用于各类GSM 900MHz 和DCS 1800MHz 数字蜂窝通信系统的数据终端。

  无线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通用国家标准规定了无线通信设备及其关联的辅助设备的电磁兼容性(EMC)限值、性能判据和测量方法等,适用于所有种类的无线通信设备。该标准由YD/T 1312.1-2004《无线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 部分:通用要求》修改补充后升为国家标准。其与YD/T 1312.1-2004标准的主要技术差异为:辅助设备的辐射骚扰测试最高频率上限为6GHz,辐射抗扰度的测试最高频率为2.7GHz,增加了附录复合无线电设备电磁兼容测试导则、多模终端电磁兼容测试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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